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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有年薪制 普通医务人员怎么办

健康报 中国医疗保险 2021-03-02

  文 | 叶龙杰
  
  省级综合医改试验田之一的福建省,在近日召开的医改工作推进会上披露,今年将全面启动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,由财政全额承担。根据该省规划,今后院长的目标年薪将由基本年薪和管理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,不参与医院的内部分配,不再从医院领取任何福利性货币和实物收入。院长受政府委托负责医院管理,在接受社会效益、医疗服务提供、综合管理、可持续发展4个方面的考核后,从财政领取年薪。如果考核成绩不好,则可能被免职。此项改革措施是三明医改的重要内容,如今拓展到了全省。
  
  长期以来,我国公立医院院长是一个身份模糊的群体。职位由政府任命,钱却从医院拿,在这种局面下,院长对医院的经济收入一般都有“大干快上”的热情,而对医改强调的公益性指标倒有可能不太感兴趣。另一方面,根据2014年某医学类网站对700多位公立医院院长的调查,约一半公立医院院长的年收入低于15万元,公立医院院长对于收入满意度仅为12.2%,福利满意度仅为14.1%。福建省此次实行院长年薪制,不仅财政全额承担,同时规定院长的绩效年薪基数是医院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。根据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从二级乙等到三级甲等,院长年薪20万元、25万元、30万元、35万元不等的水平,院长“薪酬过低”的问题将得到缓解。与此同时,考核体系的建立,将引导院长落实医改措施。
  
  院长年薪制只是体现医务人员合理劳务价值的第一步。倘若院长满意了,而广大医务人员不满意;院长参与医改的积极性调动了,而广大医务人员还在为各自收入发愁,那么公立医院改革同样会举步维艰。在让院长个人收入得到满足的同时,更需考虑医院职工的合理利益诉求,消弭其寻求灰色利益的冲动。
  
  在推动院长年薪制的同时,解决普通医务人员合理收入偏低的问题更显迫切。在当前各级财政吃紧的情况下,靠政府包揽的解决思路,并不具备现实操作性。解决普通医务人员收入的问题,简单复制院长年薪制的经验是否可行,三明医改还在不断探索中。步入深水区的福建省医改,以后的每步棋我们都将拭目以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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